http://www.2008red.com/member_pic_405/files/lovepop/html/article_3796_1.shtml民国22年(1933年)3月,由于当时国际银价暴涨暴跌,极不稳定,加之我国产银数量有限,故对国家经济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,于是国民政府开始推行废两改元政策,财政部颁发施行法币的公告,规定11月4日起,将中央银行、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所发行的钞票作为法定货币。同年12月,又定中国
农民银行发行的钞票也为法定货币。原财政部核准发行钞票的银行均不得再增加发行。原发行的钞票限期收回,其他各银行分别由四大银行接受并管。
从民国24年(1935年)11月4日至民国26年(1937年)6月底,四大银行总计发行法币的总额为14.1亿元。此间的发行数额基本正常。
民国26年(1937年)7月7日,抗日战争爆发。由于战争费用日渐庞大,国民政府只能增加货币发行量来弥补财政赤字,致使货币发行量年年增加。
民国31年(1942年)6月底,由中央银行统一发行货币前夕,四大银行发行的法币总额已增加到249亿元,较战争前增加17倍之多,较法币政策实施时增加了22倍。
民国34年(1945年)8月至民国37年(1948年)8月,3年的法币发行总额达5569亿元,比战争前增加395倍。
民国37年(1948年)8月,法币发行量已达到6640亿元的天文数字。与此同时,物价上涨,通货恶性膨胀。严重的金融危机加速了国民经济的彻底崩溃,法币完全丧失了货币的职能,已贬值到了不及它本身成本印刷费用之价值。同年8月19日,财政部公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,法币改为金圆券,规定300万法币兑换金圆券1元。民国37年(1948年)11月20日法币作废停用。
中央银行关金券
民国18年(1929年),世界金价猛涨,银价暴跌,国民政府为维持关税收入,决定于民国19年(1930年)1月15日在海关征收关税时,由原征收银两改为征收金两,定0.601866克纯金为1单位的比值作标准计算。民国20年(1931年)2月1日起,海关实施征收关金。同年5月1日,为方便使用,由中央银行首次发行一组由美国钞票
公司承印的直型关金券,面额有拾分、贰拾分、壹元、伍元、拾元5种。这种关金券使用面极窄,只能作为交纳关税使用,不作货币流通。
民国31年(1942年)2月1日,国民政府因财政需要,提高海关金单位,由原每单位含纯金0.601866克提高到每单位含纯金0.88861克,与美金等值,同时可以按1:20的比值兑换法币,并增加发行贰拾元、伍拾元、壹佰元、伍佰元等面额券参与流通。从此,关金券失去原来发行时的关税职能,而成为大面额的流通货币。后因法币快速的贬值,中央银行又多次发行大面额关金券来代替法币流通。之后,关金券也开始贬值。
民国37年(1948年)8月19日,国民政府颁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,宣布实行币制改革,废除法币和关金券,发行金圆券,并以1元金圆券兑换15万关金券的比值收兑关金券。同年11月21日停止收兑关金券,关金券正式作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