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骗导读:之前防骗频道已发布过关于“演员冒充医学专家骗人”的新闻,如今这件事又有新发展,遂整理如下。
追访:揭露真相者是什么人?
“liangxin2009”的帖子被广泛转载后,有网友推测他可能是医药行业的资深人士,甚至还有人猜测他是专门为演员“拉客”的中介,此次发帖是为打击这几个小演员。几经周折,笔者联系到了“liangxin2009”。他曾经是济南市一家国企的电工,后来下岗,如今在济南市某企业工作。他说自己姓于名良新。老于在电话中告诉笔者,他和医药行业没有任何渊源。
老于告诉笔者,其实发帖并不是自己的第一选择,自己最初选择的是向工商部门举报,但是往山东省工商局、济南市工商局跑了好多趟,电话费花了几百元,一直没有明确的答复。老于说:“我去工商局不是光凭一张嘴就去的,那都是看了很多法律书籍,掌握了足够的资料后才去的,但是人家的回复往往是两点,一是工商不是公安,手段有限;二是法律法规不完备,明知道骗人也没辙,总之就是不好办。”
说法:追究刑事责任存在困难
像这种变化身份冒充专家的行为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?而明明没病却说自己服用某药品后恢复健康又该负什么样的责任?
天昭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胜利认为,演员冒充的是专家教授,利用的是这种学术权威身份,而不是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,而且,做广告不等同现实中的招摇撞骗。因此,可以肯定他们做了虚假广告,但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存在困难。
另外,张律师还认为,冒充专家做虚假广告和以真实身份做虚假广告,这两者有本质区别。前者完全可以追究法律责任,后者虽然对消费者也是一种欺骗,但这是基于消费者对自己本人的信任,利用的是自己的知名度,对此,更多的是一种道德上的谴责。
对话于良新:演员和药厂没找事儿
笔者: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留意这个事的?第一个引起你注意的是哪个演员?
于良新(以下简称于):从去年8月份。当时我有牙周炎,膝关节也有点风湿,正好在电视上看到了李兆民做广告的“十八掌治疗仪”,这个东西900多元,也不算便宜,为了稳妥我上网查了一下,结果发现一个李兆民假冒博士做广告的帖子,这下我不敢买了。
笔者:按这样理解,只要大家多留心多上网查一查,一般不会上当的,是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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