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光临!青年人创业网
创业 > 法律法规 > 地方法规 > 《安徽省华侨捐赠条例》今年10月1日起施行

《安徽省华侨捐赠条例》今年10月1日起施行

时间:2009-12-24来源:互联网

  从今年起,来安徽省捐赠的华人华侨不仅能充分实现捐赠意愿,而且可获得表彰并享受有关政策优惠。8月25日,记者从安徽省地方性法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《安徽省华侨捐赠条例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。条例填补了安徽省规范管理公益事业捐赠的一项立法空白。

  条例规定,对有贡献的捐赠人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可以予以表彰;对贡献突出的捐赠人,可以授予荣誉称号。捐赠人捐赠境外财产,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先办理入境手续。捐赠人捐赠财产和境外物资,依法享受税收等方面优惠。同时,捐赠人享有对捐赠的工程项目的命名权利。

  条例明确了华侨捐赠备案管理制度,健全了捐赠财产管理和使用制度,严格了责任措施。受赠人接受捐赠后,不仅要将受赠财产登记造册,建立健全使用管理制度,而且应当在15日内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。对捐建工程项目的,要求捐赠双方订立书面协议,对落实捐赠人的捐赠意愿进行约定,受赠人不得擅自改变。受赠人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,接受监督。

  据悉,港澳同胞、外籍华人及其社团、投资企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捐赠,参照本条例执行。

    本文网址:
    http://www.qnrcy.com/flfg/dffg/10245N920095789.html
    创业首页 | 公司简介 | 广告发布 | 版权声明 | 诚聘英才 | 隐私保护 | 服务条款 | 联系我们
    Copyright © 1998 - 2009 Tencent. All Rights Reserved
    青年人创业网版权所有 鄂ICP备09016851号
    免责声明: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,如有侵犯您的著作权,请通知我们,本站将在核实后立即删除。
    Baidu